海南省公共招聘網發(fā)布了2021年海南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工作通知,其中明確海南2021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021年7月6日至7月21日,小編整理了通知詳情,供考生參考。
關于做好2021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1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1〕4號)和《關于做好2021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號),2021年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定于9月11日、12日舉行,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的組織管理
考試的指導和監(jiān)督工作由省委人才發(fā)展局、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共同負責,資格審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力資源開發(fā)局負責。
二、考試科目及成績管理
考試設《建設工程經濟》(客觀題)、《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客觀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客觀題)和《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主、客觀題混合)4個科目。
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參加1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增報專業(yè))的人員須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后方可報名,通過應試科目后方可獲得成績合格證明。
三、報名條件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設部《關于印發(fā)《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人發(fā)〔2002〕111號)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現在我省工作或戶籍在我省的人員,可在我省報名參加考試:
(一)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二)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三)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四)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五)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免二科條件:符合上述報名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fā)的《建筑業(yè)企業(yè)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和《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考試:
· 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
· 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埔陨蠈W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港澳臺和境外人員可以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和境外人員持內地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的,可以直接填報相關信息;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條件的港澳臺和外籍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
四、報名時間和方式辦法
2021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實行網上報名、資格審核、網上繳費。
(一)報名時間:
2021年7月6日至7月21日。
(二)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
(1)首次報名的考生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zg.cpta.com.cn/examfront)進行網上用戶注冊,準確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學歷學位信息(不能修改刪除,只能增加,最多限填5條)。上傳照片必須是近期彩色標準1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忌谏蟼髡掌瑫r,為保證格式正確,請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工具下載欄目下載照片處理審核工具,按照該工具使用說明對本人近期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進行處理。
(2)非首次報名的考生須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補充完善學歷學位等信息。
注意事項:
、傩伦詧罂既藛T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注冊時,系統(tǒng)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xié)助等方式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xù)報名。
②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考生可選擇接受或者不接受告知承諾,如不接受告知承諾制的考生可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接受告知承諾制的考生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承諾內容包括:確認已經知曉規(guī)定的證明義務、證明內容和報考條件等告知事項,已經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和要求,填報的信息(包括個人聯系方式)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確認本人符合報名條件,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并接受相應處理。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須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且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注:
如遇到信息填報錯誤且已進行確認操作或忘記用戶名和密碼等情況,可通過現場辦理和網上辦理兩種方式進行修改。
現場辦理地址:海南省?谑泻桶盥3號 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fā)局二樓職稱考試柜臺。
網上辦理:考生登錄“海南政務服務網”(https://wssp.hainan.gov.cn/),用個人真實身份信息注冊賬號后,在首頁搜索“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信息更正”,按提示進行辦理。
咨詢電話:0898-65375001
報考信息填寫錯誤需要修改的考生,須于報名期間辦理。
2.資格審核
(1)網上資格審核?忌W上報名后,根據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報名資格網上自動審核。網上自動審核通過的考生,即可按規(guī)定時間網上繳費,不用再到現場資格審核和報名確認。
(2)現場人工審核(下列報考人員須到現場人工審核):
、俨贿m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
、2002年及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報考人員;
、凵矸荨W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查的報考人員;
、芷渌矸葑C件類型、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的報考人員;
、莩坊爻兄Z申請的;
、尬催x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需要到現場進行審核報名資格的考生須在7月6日至7月21日期間將考試報名表(1份,經考生所在單位審核,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蓋單位公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及在我省繳交的社保清單等有關材料送至海南省建筑工程質量檢測中心二樓進行資格審查和報名確認(地址:?谑忻捞m區(qū)白龍南路77-1號,電話:65352821)。
注:考后將對合格人員進行資格復核和公示,對不誠信考生將取消成績并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3.網上繳費
(1)考生完成報名確認后,須在7月6日至7月21日期間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zg.cpta.com.cn/examfront),使用具有銀聯標識的銀行卡通過網上繳納考試費。考生未按期繳納考試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荚囀召M標準依據《海南省物價局、海南省財政廳關于核定翻譯專業(yè)等17項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瓊價費管〔2016〕122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陀^題65元/人•科,主觀題68元/人•科?忌y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繳費已完成,報名成功。
(2)如出現確認繳費后未能顯示成功結果的情況,只要確認銀行扣款后即可報名成功,支付狀態(tài)不影響報名結果。系統(tǒng)會不定期進行對賬,屆時報名狀態(tài)會正常顯示。
(3)需要開具發(fā)票的考生,請在報名截止后2個星期內辦理,辦理流程如下:填寫電子發(fā)票代開申請表(詳見附件3),并將申請表發(fā)送至郵箱:zcksc_jyj@hainan.gov.cn;電子發(fā)票開具后發(fā)送至申請表所填手機號,考生可自行下載打印。
五、打印準考證
考生請于9月6日至10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打印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憑準考證、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或社保卡參加考試?紙鲈O在?(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六、考生應考注意事項
(一)仔細閱讀準考證上的考生須知;
(二)考生應考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直尺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紙鰝溆胁莞寮埞┛忌褂茫己笫栈;
(三)客觀題科目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四)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試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五)《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對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進行處理。
七、成績查詢及證書發(fā)放
考試成績請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查詢;成績公示、證書發(fā)放等相關信息獲取方式:
(一)關注“海南就業(yè)”微信公眾號瀏覽相關文章;
(二)登錄海南省公共招聘網人事考試專欄查詢
網址:http://zhaopin.hainan.gov.cn/#/ww/r/a/wwra_cont.html
注:推薦使用谷歌、火狐瀏覽器。
八、聯系方式
(一)報名資格咨詢: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聯系電話: 65352821。
· 考務咨詢電話: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fā)局職稱考試處。
咨詢電話:65375001、65339752
咨詢時間:08:00-12:00、14: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附件:1.2021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時間安排
2.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
3.電子發(fā)票代開申請表
4.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fā)局
2021年7月1日
附件1
2021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時間安排
(考試日期:9月11、12日)
9月11日 | 上午:9:00-11:00 建設工程經濟 下午:14:00-17:00 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9月12日 | 上午:9:00-12:00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yè)) |
附件2
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
一、基本信息
(一)辦事事項名稱
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
(二)報考人員信息
報考人員在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登記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準確。
二、告知內容
(一)證明事項名稱
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
(二)設定證明事項的依據
關于印發(fā)《部本級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0〕110號 )
(三)證明的內容
報考人員符合考試報名條件、免試部分科目條件中關于學歷、專業(yè)、學位、專業(yè)工作年限,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職稱等方面的要求。
(四)承諾方式
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須按海南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事項。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須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事項。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五)核查
考試組織機構依據報考人員作出的承諾為其辦理報考相關事項,并綜合運用在線核查、現場核查、協(xié)助核查等方式,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的承諾信息進行核查。報考人員應當按照考試組織機構的規(guī)定和要求,在規(guī)定期限內以規(guī)定方式提交或補充提交有關證明材料?荚嚱M織機構對待核查人員不進行成績數據和證書相關操作。報考人員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六)不實承諾的責任
報考人員承諾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jiān)管中發(fā)現其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等規(guī)定處理,包括將違紀違規(guī)行為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通知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并視情況向社會公布等。報考人員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相關義務
報考人員須本人按照考試報名操作流程完成報名操作,填報和提交的信息應真實、客觀。不允許代為承諾。報考人員提交的個人聯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機號碼、電子郵箱、詳細通信地址等),將作為本考試文書(包括但不限于各種通知、告知、處理決定等)經本人確認的有效送達地址。相關文書發(fā)送至任一有效送達地址,即視為送達。個人聯系方式發(fā)生變更的,須及時登錄報名系統(tǒng)修改聯系方式信息。
報考人員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遵守考試和考場管理相關規(guī)定,自覺接受考試工作人員檢查和監(jiān)督,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報考人員在考試過程中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八)承諾書公開的形式、范圍、時限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等規(guī)定,考試組織機構、考試主管部門將根據事前、事中、事后核查情況,通過對外服務場所、門戶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開告知承諾書全部或部分簽署人員名單、所簽署告知承諾書全文或部分文本,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三、報考人員承諾
本人已認真閱讀本告知書,對承諾內容及不實承諾的責任已充分知曉,同意遵守相關事項規(guī)定和履行相關義務。在此,我鄭重向考試組織機構承諾:本人符合本項考試報名條件,填報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實、客觀,愿意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并接受處理。
報考人員簽名:
承諾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電子發(fā)票代開申請表
序號 | 姓名 | 手機號碼 | 報考科目 | 繳費金額 | 繳費日期 |
例 | 張三 | 13888888888 | 一級注冊建筑師 | 888.88元 | 2021.4.8 |
1 | |||||
2 |
附件4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考試 名稱 | 級別 | 專業(yè) | 科 目 |
034. 一 級 建 造 師 | 04. 考 全 科 | 02.公路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 |||
03.鐵路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鐵路工程) | |||
04.民航機場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民航機場工程) | |||
05.港口與航道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水利水電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 |||
11.市政公用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
12.通信與廣電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通信與廣電工程) | |||
034. 一 級 建 造 師 | 04. 考 全 科 | 15.建筑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 |||
16.礦業(yè)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yè)工程) | |||
17.機電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 |||
02. 免 二 科 | 02.公路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 |||
03.鐵路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鐵路工程) | |||
04.民航機場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民航機場工程) | |||
05.港口與航道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水利水電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 |||
11.市政公用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
12.通信與廣電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通信與廣電工程) | |||
15.建筑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 |||
16.礦業(yè)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yè)工程) | |||
17.機電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
考試 名稱 | 級別 | 專業(yè) | 科 目 |
034. 一 級 建 造 師
|
01. 增 報 專 業(yè)
| 02.公路工程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
03.鐵路工程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鐵路工程) | ||
04.民航機場工程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民航機場工程) | ||
05.港口與航道工程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水利水電工程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 ||
11.市政公用工程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
12.通信與廣電工程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通信與廣電工程) | ||
15.建筑工程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 ||
16.礦業(yè)工程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yè)工程) | ||
17.機電工程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